《综武:开局获得九阳神功》简介:高欢阴差阳错,穿越综武世界,觉醒摸尸系统!“你触摸了火工头陀的尸体,获得九阳神功。”“你触摸了云中鹤的尸体,获得云中鹤的三成功力。”“你触摸了叶孤城的尸体,获得天外飞仙。”“你从田伯光的手中救下仪琳,获得了仪琳的倾慕。”“你触摸了阳顶天的骸骨,获得了乾坤大挪移。”重活一世,高欢总结前世经验,吸取前世的教训:发誓不可再将自己置身于进退失据的局面。这一世,在其位,谋其政。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得意时,需多加警惕,多为自己谋条后路。失意时,需坚守本心,从失败中汲取经验,奋发图强。进则封侯拜相,权倾天下。退则归隐江湖,诗酒琴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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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开局获得九阳神功 第1章 摸尸火工头陀 试读
“检测到尸体,恭喜宿主,激活摸尸系统。”
“你触摸了火工头陀的尸体,获得了火工头陀三成功力。”
“你触摸了火工头陀的尸体,获得了火工头陀十成战斗经验。”
“你触摸了火工头陀的尸体,获得了九阳神功。”
“你触摸了火工头陀的尸体,获得了火工头陀临死前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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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是被尸臭味熏醒的。
坐起身子,发现周围十分昏暗,目之所及,墙壁上,挂着数之不尽的铁制刑具,看着极为瘆人。
“这是在哪里?”
高欢的脑海里刚刚生出这个疑问,忽觉脑袋一痛,海量的陌生记忆刹那袭来。
片刻后。
高欢苍白的脸色渐渐回血,目光里闪过一抹难以置信的神色。
他竟然穿越了,并且仍然叫高欢,身份是大明朝锦衣卫北镇抚司的一名正七品总旗。
记忆里,他所在的这个大明朝,并非历史上的大明朝,而是一个融合了综武世界的大明朝。
这是一方极为浩瀚的九州大陆。
诸国林立,强者无数。
大明、大宋、蒙元、吐蕃、大理等诸国并立。
诸子百家,道、魔、佛等诸多宗门教派争斗不休。
绝代帝王、武林神话、无上宗师、江湖巨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
这是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
“我是锦衣卫,并且还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赘婿。”
“锦衣卫里的一些脏活累活,都派给了我。”
“百户大人让我来处理火工头陀的尸体。”
“看到火工头陀的尸体,我竟然直接吓晕了过去。”
“……”
理清所有头绪后,高欢渐渐的冷静了下来。
这个世界,浩瀚无边,皇朝林立。
庙堂、江湖都很精彩,同时也很危险。
如果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无疑是极为精彩的。
仗剑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处江湖者,鲜衣怒马、刀光剑影;居庙堂者,天潢贵胄、云谲波诡。
然而,若是身临其中,精彩,便需要一个前提:足够的实力,以及足够的权势!
若无实力,再无权势,那么在这个世界就只能沦为最底层的存在,给人当牛做马,且不知哪天可能就要被人一刀砍了。
在这个世界,律法约束不了强者!
“锦衣卫总旗.....赘婿!”
想到自己如今的身份,高欢顿感一阵头疼。
他在锦衣卫中担任一名基层指挥,并且还是一个赘婿,可想而知,他在这个世界过的有多惨。
认真思忖一番,高欢的眼里闪过一抹坚定之色:“想要改变现状,就要成为强者。”
“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高欢默默的握紧了双拳,想到觉醒的摸尸系统,眼里闪过了几分自信。
只要摸了足够多的尸体,他就能变强。
余光瞥到火工头陀的尸体,高欢一怔,目光中闪过一抹野望,“在没有成为真正的至强者之前,不止要变强,同时还要掌握足够多的权势才行。”
眼前的火工头陀很强,曾凭借一己之力创立了金刚门,可最终却被关在这囚牢里数十年不见天日。
若当初的火工头陀也掌握着足够多的权势,又岂会落得今日这般悲惨的结局?
当然,高欢很清楚,火工头陀有此命运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还是不够强。
若是强大到无人能敌的程度,谁又能将他关押在这里呢?
“实力是根本,实力未达到最强之前,权势也很重要。”
高欢默默的站起身,眼里闪动着坚定的锋芒:“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自然要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看一看别样的风景。”
冷静下来后,高欢在脑海中默念了一声:“系统。”
等了一阵,系统却没有丝毫的回应。
“看来只有在摸尸的时候,系统才会出现。”
高欢若有所思,他很确定,自己确实已经绑定了摸尸系统。
而且,已经成功摸尸火工头陀,获得了火工头陀三成功力、九阳神功、十成战斗经验、以及临死前的记忆。
在那段短暂的记忆里:一名须发皆白的老道士神采飞扬的伸手指着他,道:“你输了。”
火工头陀当时的心境是十分复杂的,自己辛苦钻研几十年,最终却败在了那位淡泊名利的武林神话的手中,这让他感到十分的郁闷与绝望。
“张真人。”高欢喃喃道。
摇了摇头,高欢开始查看自身的状况。
当心神沉浸于体内,发现腹部丹田位置隐隐有些发热。
“这应该就是火工头陀那九阳神功的功力了吧。”
高欢心念一动,开始运转九阳神功。
下一刻,却听“轰隆”一声,高欢顿觉丹田像是爆炸了一般,霸道绝伦的热气洪流,自丹田周围的关元、气海、石门、阴交四穴,沿着各处经脉,狂涌进四肢百骸。
在这股汹涌热流的引动下,高欢的五脏六腑均在剧烈震颤,发出一道道宛若雷霆霹雳般的爆鸣之声。
浓郁的精气喷薄而出,融入热气洪流,一同奔腾进高欢的四肢百骸。
在这个世界,武者修炼第一步,便是开门筑基。
在获得火工头陀三成功力之后,高欢仅仅是心念一动,便完成了修炼的第一步。
筑基!
实力直接达到了九品境,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
随着九阳神功运转一个周天,正在四肢百骸里狂涌的真气洪流,宛若百川汇海一般,疯狂涌回丹田之中。
宛若自成天地一般,容纳着无尽的真气洪流。
八品:灵窍!
和一般江湖人不同的是,高欢在未筑基之前便已经提前开辟了丹田,并且,他的丹田,开辟之初,便盛纳了火工头陀三成的功力,潜力远超常人。
高欢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继续运转九阳神功的行功路线。
这一次。
丹田里的真气依旧如同洪流一般,沿着经脉涌入四肢百骸,而有所不同的是,他感受到了行功之时的些许阻滞。
高欢本身并不懂得如何修炼,但他获得了火工头陀的战斗经验,当中蕴含着丰富的修炼经验,这种真气运行阻滞的情况,在修炼之初极为常见。
丹田、窍穴、经脉之间,并非完全贯通,就像是江河、湖泊、大海之间,都建有河堤一样,想要完全贯通,就需要冲开河堤。
想要去冲开经脉里的‘河堤’,就需要看到‘河堤’的存在。而这对于当前的高欢而言,根本不值一提。
随着一声犹如河堤崩塌的炸响,高欢长长呼出一口气,他再一次完成了突破。
七品,先天!
所谓先天,便是凝神聚念,修炼者可以明显感受到身体内外的一应情况,当先天境修炼到一定程度,甚至可以察觉到周围可能出现的危险。
在获得火工头陀的三成功力之后,高欢在短短数息之间,便连破三品,从一个不懂修炼的锦衣卫,一跃成为七品先天境武者。
并且他的修炼属于水到渠成,每一境的突破皆是在完美状态下进行的。
达到七品境后,高欢神念一动,体内丹田、经脉、窍穴尽收眼底,经脉间的阻滞,清晰可见。
高欢知道,只要用真气冲开这些阻滞,贯通全身经脉,便可成功步入六品境。
六品,全身经脉贯通,真气可在体内自由流转,能够凝聚出各种劲力,达到真气外放的程度,也就是....炼气!
九品、八品、七品皆属于下三品境界,而六品则属于中三品境界。
下三品与中三品之间,像是有一条鸿沟一般,七品到六品的突破难度,十倍于八品到七品的突破难度,并且用真气冲击经脉的过程中,五脏六腑还要伴随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
高欢深吸一口气,双眸坚定如铁,丹田里的九阳真气开始疯狂涌动,宛若海啸山洪一般,冲入体内各条经脉当中。
剧痛袭遍全身。
每冲开一条经脉,高欢都要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
高欢紧握双拳,体内犹如火山爆发一般,真气洪流涌动,冲刷着各处经脉和窍穴,而他的身体,则一直不动如山。
当十二正经,奇经八脉全都贯通之后,高欢并未停止运功,开始继续冲刷一些不常见的经脉,以及各处窍穴。
只听闻体内爆鸣之声不绝于耳,四肢百骸里涌流的真气就像是海啸山洪一般,疯狂的冲击着高欢的各处窍穴。
不知过了多久。
高欢体内的九阳真气渐渐的安静了下来,沉浸于丹田、经脉、窍穴之中。
全身的经脉皆已贯通,无数窍穴亦好似忽然打开了门径一般,他浑身的毛孔,似乎变得能够呼吸一样,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毛孔一开一合的律动。
六品,炼气,已成!
高欢眼中闪过一道精芒。直到此刻,他才感到有了一丝自保之力!
低头看了眼双手,高欢发现自己的双手、手臂上满是污垢。
伐经洗髓!
高欢猛地一震动身躯,附着在身体上的污垢,顿时四溅飞散,一股凉爽之意,遍布全身。
嗒,嗒,嗒。
一阵脚步声传来。
高欢循声望去,却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在向自己走来。
吴福!
一个细皮嫩肉的青年,最近刚补的小旗缺。
“刚刚穿越,还不能表现得太过异常,以免惹人生疑。”高欢暗道,神念一动,体内真气立时便安静了下来。
“啧啧,醒了?”
吴福笑呵呵的向高欢走了过来。
高欢默默的在吴福的身上打量了一番,旋即微微的眯起了双眼。
“这个吴福,气息悠长平缓,眼中隐隐绽光,却是一名八品灵窍境武者,这在锦衣卫小旗里已经算是出类拔萃般的存在。”
自从通过系统获得了火工头陀十成战斗经验之后,高欢的观察力跟过往相比,简直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高兄,沈府管家已在外边等候多时,他让我进来给你带句话,请你出去与他一见。”
吴福瞥了眼火工头陀的尸体,道:“将他交给我吧,我一会带上两个人,将他丢去城外乱葬岗。”
按理说,高欢是吴福的顶头上司,可吴福却一反常态的与高欢平辈论交,盖因高欢的身份十分的特殊与敏感。
他是一名赘婿。
在任何时代,赘婿都是最让人瞧不起的那一类人。
高欢默默地点了点头,道:“有劳。”说罢,便径直出了天牢。
他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因此根本不会在称呼这种小事上与吴福斤斤计较。
出了天牢,入眼处站着一位衣着华丽的中年男人,高欢凭借本主的记忆,一眼便认出了来人,这人乃是沈府管家,沈华。
“小姐今日回府,老爷让你出城迎接一下。”
沈华说罢,草草的向高欢拱了拱手,道:“话已带到,在下尚有要事在身,告辞。”
沈华在面对高欢时,根本毫无敬意可言,反而还有些傲慢,这就有些说道了,他之所以敢对高欢这般无礼,其实是得到了沈氏家主沈延的授意。
望着沈华渐渐远去的背影,高欢无奈的摇了摇头,轻叹道:“赘婿没有人权呐。”说罢,便从一旁木桩前解下马缰,上马直奔城北,前去接他那位新婚之日刚拜完堂便出城访亲的妻子,沈如霜。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左右。
高欢直接无视了正在城门前值守的一众兵卒,径直纵马出城,结果却是惹得一众兵卒怒气冲冲的指着他的背影破口大骂:“混账,擅闯城门乃是死罪...”
正当此时。
城门校尉一脸不悦的走了过来,他挥手打断了众人的喝骂之声,遂伸手指向高欢离开的方向,道:“知道你们骂的是谁吗?人家出身京兆高氏,纵然家道中落,也绝不是你们这群兵痞招惹得起的。”
饶是高欢已经纵马行出老远,但仍旧一字不落的将众人的喝骂声尽收耳底,他仍旧只是淡然一笑,自我安慰道:“老子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此等恶言恶语于我而言无异于隔靴搔痒,根本毫无攻击力。”
高欢大约纵马奔行了十余里,却见迎面跑来一位蓬头垢面的小姑娘,见姑娘神色慌张,于是他当即轻勒马缰,放缓马速,定睛一看,却见那人竟是沈如霜身边的贴身侍女春桃。
高欢见状,连忙翻身下马,伸手拦下慌忙奔逃的春桃,道:“何故如此慌张?”
春桃慌不择路之下,一头撞进了高欢的怀里,忽觉眼前之人说话声音有些耳熟,于是连忙循声望向高欢,见来人竟是自家姑爷,顿时犹如抓住救命稻草般,手指来时方向,急声求救道:“姑爷,小姐有危险,快...快救救我家小姐。”
高欢顺着春桃手指的方向看去,却见前方烟尘滚滚,烟尘中隐有人喊马嘶之声,他当即作出决断,随手将马缰递给春桃,道:“你且回府调集人手,这里交给我,我来想办法。”
春桃也不扭捏,当即翻身上马,向城内纵马狂奔。
春桃离开后,高欢在经过片刻的沉思之后,当即脱掉罩在外边的武备常服,露出一身月白长袍,又从衣角扯下一块,蒙在脸上,遂气沉丹田,运足内力,大步流星的向事发地点纵掠而去。
当高欢来到前方事发地点时,却见两名武功高强的男人正围绕在一驾马车旁展开激斗,而车中之人正是他的新婚妻子沈如霜。
此刻沈如霜正浑身颤抖着蜷缩在马车中,由于惊吓而不断颤抖的手中正死死的攥着一枚玉质发簪,而这为数不多的一件武器便是她当前最大的凭仗。
正在马车外打斗的二人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沈如霜的美貌之后,顿时色心大起,却又因沈如霜的归属权问题而大打出手。
沈如霜的脸上早已布满了泪水,她将玉簪抵住脖颈,玉簪深入血肉,一缕血丝自洁白如玉的脖颈中汩汩流出,不难看出,她已然抱有死志,但求生的本能亦令她在不断的高声呼救:“家父都察院右都御史沈延,如若有人救我脱困,沈氏必以重金酬谢。”
沈如霜哭喊良久,直至声音已经有些沙哑,却仍旧不见出手拔刀相助之人。
官道中只剩下兵器相击以及二人争吵不休的声音。
“混账,是我先一步发现的美人儿,你可知先来后到的道理吗?”手持钢抓之人怒声说道。
另一个手持单刀的男人,闻言却是嗤之以鼻的撇了撇嘴,道:“沈家娘子已嫁为人妇,你这贼人好不知羞,我好心劝你一句,速速退去,以免引来官府中人,届时定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少在美人儿面前装好人,你所犯下的种种罪行,简直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
手持刚抓之人先是反驳了对方的话语,旋即又露出一脸凶相,淫笑道:“在下平生最是喜欢做杀夫夺妻之事,如今正好合我心意。”
眼见车外二人斗得越来越凶,而沈如霜亦在自感获救无望之下,竟然病急乱投医,鬼使神差的朝车外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句:“夫君....救我。”
正当此时。
正斗得不可开交的二人却是罕有默契的同时收手,不约而同的看向一旁的马车,其中以钢抓做武器的那名瘦高男子满脸狐疑的看着缓缓移动的马车,道:“混账,何人坏我好事?”
而那个手持单刀的男人亦是满脸不悦的看向马车方向,道:“好胆,竟敢跟田某抢人,真不知死。”
沈如霜本在极度绝望之际,忽觉身子一轻,整个人亦是斜着栽倒在了马车里,更绝望的还在后边,原本被她紧紧攥在手中的玉簪竟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脱手而出,几经翻滚之后,竟然吧嗒一声,掉落在马车里,碎成了两截。
“天呐...”
随着玉簪破碎的那一刻,沈如霜的心也碎了,这回可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高欢回头瞥了一眼面如死灰的沈如霜,看过之后,却是忽然一怔,心道:“果然是一位倾城美人,难怪本主在饱受沈府之人羞辱之后,仍对她痴心不改。”
沈如霜在新婚之日,刚刚与高欢拜完堂,二人尚未进行揭盖头的环节,沈如霜便以离府访亲为由,早早溜之大吉。
因此这是高欢第一次看到沈如霜的庐山真面目。
高欢对沈如霜的感情大多来自于本主,因此此刻在见到她的庐山真面目之后,却也随着本主的那一丝记忆和情感对沈如霜产生了一丝好感,但也仅限于一丝好感而已。
“从前只道情人眼里出西施,然而自从看见这张脸之后,方知仇人眼里也能出西施啊。”
高欢微微一笑,小声嘀咕了一句。
如今摸尸系统在手,高欢的内心也有了一些潜移默化的转变:“好男儿志在四方,我又何必和一个女人斤斤计较?”
“混账,竟敢与我穷凶极恶云中鹤抢女人,你找死。”
云中鹤盛怒之下,竟还不忘先报上自己的名号,而后根本不等高欢开口回话,当即高举钢爪向高欢飞掠而来。
相比于急性子的云中鹤,手持单刀那人却明显要冷静许多,他并未急于向高欢发起进攻,而是选择站在原地静观其变。
“美人虽好,也得有命消受才行。”
初闻云中鹤之名,高欢心中大惊,暗道:“万万没想到,第一次与人交手便遭遇了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四大恶人之一的穷凶极恶云中鹤。”
云中鹤以轻功见长,身法极为敏捷,一个纵掠便已跃至高欢的面前。
高欢根本来不及多想,当即运足内力,挥拳与云中鹤对攻了一招。
饶是高欢已经获得了火工头陀十成的战斗经验,但初临战阵,难免有些紧张,以至于这第一回合的交手,云中鹤便用手中钢抓在高欢的右臂上撕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
一击过后。
高欢不顾右臂伤口,紧接着又向云中鹤的胸口挥出了第二拳,这一次,云中鹤再也没能占到丝毫的便宜。
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过于明显,随着一声脆响,云中鹤手中钢抓应声而断,而高欢的拳势却丝毫未减。
又是一声闷响过后,伴随着一声来自云中鹤的惨叫,他的身体犹如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向后倒飞出四五丈远,待其落地之时,已然气绝身亡。
这是高欢有生以来第一次出手杀人,他怔怔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叹九阳神功威力强大的同时,又在感慨生命竟如此脆弱。
“真是说没就没啊。”
正当高欢大发感慨之际,那名手持单刀之人却是脚底抹油,已然没了身影,高欢也只是隐约的听到了一句:“今日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还请英雄多多海涵。”
“咦?又是一个以轻功见长的武者。”
高欢皱眉陷入了沉思:“手持单刀,轻功了得,会是谁呢?”
正当高欢陷入沉思之际,身旁却是传来了沈如霜的声音,她伸手指向高欢不断渗血的右臂,道:“你...你受伤了。”
高欢对沈如霜的话充耳不闻,他现在最关心的是云中鹤的尸体。
跳下马车,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云中鹤的尸体前,俯身探向云中鹤的脖颈处。
“你触摸了云中鹤的尸体,获得了云中鹤的三成功力。”
“你触摸了云中鹤的尸体,获得了鹤蛇八打。”
“你触摸了云中鹤的尸体,获得了云中鹤临死前的记忆。”
接连不断的系统提示音,在高欢的脑海中响起。
“呵呵...原来是万里独行田伯光啊。”
“真没想到,这两个臭鱼烂虾居然凑到了一起。”
高欢想着,侧头瞥了一眼貌美无双的沈如霜,心道:“看来长得太美也是一种罪过啊。”
沈如霜出言打断了高欢的思绪,怯生生的说道:“敢问壮士高姓大名?今日搭救之恩,沈氏日后必有厚报。”
高欢侧头望向沈如霜,见她尚未褪去的惊容之下,竟隐隐带着一丝羞赧,这一幕看得他不禁哑然一笑,遂默默地摇了摇头,故作高深的留下一句:“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说罢,高欢当即运转起刚刚从云中鹤那里得到的轻功,几个纵掠便消失在了沈如霜的视线里。
直到此时,沈如霜心中想的仍旧是报答对方的搭救之恩,当她再次向高欢离开的方向询问对方姓名之际,高欢无奈之下,只得随便胡诌了一个名字:“不败神话,陈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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