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我在沙漠当龙王》简介:流沙国,八百里!曾是关外富饶地。一朝神龙凭空起,渺渺瀚海变绿地。简介:这是一只天赋异禀的黑龙,在西游世界当瀚海龙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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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我在沙漠当龙王 第1章 黑龙登天 试读
王莽新朝,地黄三年,一则消息传遍三界。
前蟠桃园保安,御马监弼马温,花果山妖王,齐天大圣,意图武装夺取天庭政权的犯罪嫌疑人孙X空,被我佛如来出手,亲自镇压。
为庆贺该盛举,天庭最高领导人,被猴打过的玉皇大帝随即决定召开庆功会。
庆功会的名字也很好听,被佛祖命名为:安天大会。
安天大会虽然只有一天,但却是天上一天。
有道是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也因此,除了上界的三清四御,九曜真君、左辅右弼、天王哪吒之外,尘世之间诸多神仙也要前往的赴宴。
比如地仙之祖,地仙之祖,地仙之祖啊~~~
这也有些无奈,毕竟那些大法力的神仙哪个不是高居九天之上,享尽人间香火。
而下界神仙,能叫的出名号的,第一时间想到的也只有这位与世同君,地仙之祖的镇元子了。
地上诸多仙人,除了镇元子之外,最多的就是各路山神土地。
可就算如来佛祖再怎么慈悲,安天大会也是个正球级的宴会,山神土地这种正村副乡级别的干部的确是去不了宴会。
而和山神土地齐名的,还有另外一个职业:龙王。
北海·龙宫。
“爹,父亲,我的老皇父!”敖兴对着端坐龙椅之上北海龙王敖顺哭诉道,“我可是您的亲儿子啊,你真忍心让儿子去天庭参加那劳什子的安天大会吗?”
看着自己的小儿子如此这般,身为北海龙王的敖顺板起脸来冷哼道:“没出息的东西,安天大会可是三界盛会。我龙族身为水族之主,也只有四个名额。”
“为父将其转赠给你,就是想要你能在安天大会之上寻得机缘,光耀我龙族啊!”
敖兴吐槽道:“您老这是望子成龙啊。”
“你本来就是龙!”北海龙王无奈的反驳,却也有点奈何不了敖兴。
自己这个儿子哪里都好,就是太过懈怠。
那可不一定,敖兴在心中吐槽了一嘴。
敖兴前世本是个普通地球人,这一世投胎到了北海龙王家,成了北海龙宫最小的龙太子。
只是不知道为何,敖兴在转世投胎之时保留了前世记忆。
按道理来说,投胎龙王家,对于敖兴这个普通人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
身为北海龙太子,还是北海龙王和龙母的嫡子,敖兴在北海基本上是横着走的。
只是北海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冰天雪地,就是虾兵蟹将。
敖兴就算是想要当纨绔子弟,花天酒地,抢女霸女,也没有条件。
而出了北海,这个北海龙太子的名号,也就是骗骗无知凡人,就连山神土地都不能欺负。
更别说诸天神佛,遍地妖魔了。
这些大神通,大法力者,对于龙族这种祖上阔过,现在的破落户都持看不上的态度。
看不上还好说,要是看上了,那才真的是要坏菜。
有人···有猴看上龙宫宝贝,就要来拆房梁。
有熊孩子来洗海澡,就要搅得四海翻腾,要是有龙前去理论,就被物理意义上的抓龙筋···
甚至这还不算完,每次天庭宴会,也少不了一道名菜:龙肝。
因此,为了不让自己成为一道菜,敖兴活的相当谨慎。
即便在北海得到异人传授一卷《五行真妙诀》,修行起来一日千里,岁不过百年,就已经证得人仙道果,敖兴依旧十分低调。
每天唯二的两大工作,一个就是在龙宫练功,另外一个就是拿北海妖魔练功。
绝不踏出北海半步,一心等着老爹嗝屁之后继承王位。
而现在老爹让自己前去参加安天大会,无异是让敖兴不爽。
“那玩意要是有神仙觉得你儿子很可口怎么办?”
听着敖兴的话,敖顺怒骂道:“只有不守天条,为害生灵的恶龙,才会被打杀,做成龙肝。”
“可是天条的最终解释权不是在玉帝手中吗?”
“再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老龙我这就是打死你!”
眼见便宜老爹要动家法,敖兴也只能灰溜溜接过老爹准备的礼物,出离了北海龙宫。
离了龙宫,来到海面之后,敖兴便变回了本体。
霎时之间,乌云滚滚,黑雾翻腾。
敖兴化为龙形,浑身上长起黑鳞,腮颔下生出墨须,四爪雷云,好不威风。
这就是敖兴的本体,一条巨大的黑龙。
而且按照龙族的生长周期,现在的敖兴大约相当于八岁顽童。
之后还要生长,却不知道体型要成长到什么程度。
化作龙形之后,敖兴长吟一声,鼓动风雷,直上九霄。
飞行途中,敖兴也是不住的感叹,幸亏自己是条龙,天生有腾云驾雾,行云布雨的神通。
不然就凭自己现在人仙的修为,上天都有点费劲。
此方天地之间,修行分为天,地,神,人,鬼五仙。
鬼仙为最次,天仙为最强。
鬼仙,虽有法力但未得长生,不能进入轮回。也因为脱离了人身的缘故,难成大道。
比鬼仙略强的,则是人仙,敖兴就是在这个层次。
人仙修道有成,百病不生,趋吉避凶,部分人仙还掌握着强大的神通。
比如为泾河龙王算卦的袁守城,再比如人曹官·魏征,这位还能梦中斩龙。
而更进一步,就是地仙,也是敖兴即将要达到的境界。
地仙者,天地之半,神仙之才。
虽然不悟大道,止于小成之法,但可长生住世,不死于人间。
意思很简单,地仙可长生不死,但只能生活在人间,无法飞升。
其中代表人物,自然就是地仙之祖镇元子。
不过这位虽然是地仙,但却比一般的天仙还要厉害。
最简单的证明不是他徒弟清风明月说的:三清四帝是我家师的故旧,九曜是我家师的后辈,元辰是我家师的宾客。
而是那栽种在五庄观的人参果树。
树上的人参果,只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
下界妖王,不少也有天仙的实力,为什么不去取人参果吃呢?是不想吗?
而一般的地仙,则没有镇元子的能耐,只是寻一处人间福地,逍遥快活。
至于再往上的神仙和天仙境界,敖兴就不知道其中的神妙了。
想到这里,敖兴催动腾云驾雾,驾驭风雷的神通,直上九天!
北海海眼,某位躺在老虎身上的分水将军遥望云端。
看着一飞冲天的敖兴,他畅快的举起葫芦,将残酒一饮而尽!
“去吧,好徒儿!去搅动风云,撼动天地吧!”
“异域残魂,龙族神躯,三清妙法!”
“哈哈哈哈哈!有趣,有趣,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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